CHINTERGEO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

新闻中心

NEWS CENTER

行业动态

您的位置: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 >

行业新闻 | “浙”海十年逐浪高 | 非凡十年

by:admin
分享到:


浙江面朝东海,坐拥26万平方公里海域、6000多公里海岸线、4300多个海岛,区位优势独一无二,海洋资源得天独厚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浙江各级海洋管理部门牢固树立“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”理念,深入贯彻国家各项决策部署,在新时代、新征程中,坚决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和拓展经济发展空间的“蓝海”。
十年来,浙江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,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,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辐射拉动能力不断增强;在海洋管理模式上,浙江严守生态“红线”,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;同时改进行政审批流程,加强用海项目监管,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。

启动蓝色经济发展新引擎

浙江宁波舟山港穿山港区 翁忻旸 摄

浙江省地处长三角南翼,独特的区位条件使其不待扬鞭自奋蹄,积极谋划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、舟山群岛新区、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、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、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等重大战略部署,深入推进海洋港口一体化建设。

2021年9月,浙江召开海洋强省建设推进会。会议提出,要坚持全省域、全方位、系统性推进海洋经济发展,重塑海洋优势、激发海洋价值,加快建设依海富民、向海图强、人海和谐、开放共赢的海洋强省。这是浙江第三次举行海洋经济工作会议。

时间追溯到2011年2月,国务院正式批复《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》。同年,浙江省委召开工作会议,全面部署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。

2018年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》,明确在浙江宁波、温州两地设立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。

四年后,示范区实现了蝶变。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正式更名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。作为示范区核心区域的瓯江口,在温州“拥江面海”发展格局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,新城发展已初具规模。

与此同时,宁波市出台《宁波市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行动纲要(2021—2025年)》,提出到2025年,宁波将力争实现“五中心一城市”功能定位,即全球港口航运中心、国际海洋经济中心、国际海洋科创中心、国际海洋金融中心、海洋文化交流中心以及国际化滨海宜居城市。宁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格局初步确立,海洋经济实力迈入全国第一方阵,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200亿元。

宁波有这样的雄心壮志,港口发展是其重要底气。据《2021年全球港口发展报告》,2021年,宁波舟山港以12.2亿吨货物的吞吐量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,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08万标准箱,跻身全球港口集装箱3000万“梯队”,位居全球第三。当前,宁波舟山港正加速建设世界一流强港。依托港口,拥抱开放,宁波海洋经济活力四溢。2021年,宁波全市进出口总额首超1万亿元,口岸外贸总额突破2万亿元。

十年来,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接力棒一直在传递。浙江正卯足了劲,充分挖掘“海洋生产力”,大力发展海工装备、海岛旅游、远洋渔业等现代海洋产业,启动蓝色经济发展的新引擎,持续将海洋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潮。

科技创新引领蓝海新“动能”

秀山岛,位于舟山岛与岱山岛之间,素有“海上香格里拉”之美誉。这座小岛,从少有人烟,到如今“换了人间”,成为浙江海洋潮流能产业的一座“黄金岛”,形似小提琴的LHD海洋潮流能发电站正位于此处。

这是完全由我国自主研发的首台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,它还有个很励志的名字叫“奋进号”。该电站通过国家电网并网验收以来,一直保持稳定运行,源源不断提供着绿色清洁能源,成为绿色低碳开发海岛资源的新典范。

截至今年6月底,“奋进号”已连续运行超过61个月,累计发电总量超过293万千瓦时。标志着海流能发电技术进入产业化应用阶段,也意味着我国潮流能开发实现了大功率发电、稳定发电、并入电网三大跨越。

加快海洋开发进程,振兴海洋经济,关键在科技。浙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,大力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发展,尤其注重“关键的技术要靠我们自主来研发”。

从海洋高端装备、海洋电子信息、海洋新能源开发、海洋公共服务,到海洋生物医药、海洋科技研发……十年来,浙江以高水平对外开放链接全球资源,培养和聚集了一大批海洋龙头企业;以陆海统筹率先理顺体制机制,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及宁波甬江、G60(浙江段)、温州环大罗山、浙中、绍兴等科创走廊建设;谋划建设湖州、衢州、舟山、台州、丽水等涉海科创平台;高水平建设浙江省海洋科学院,支持宁波建设国内一流的海洋科研机构。

科学管海、集约用海显成效

十年来,浙江一直强化集约节约用海,出台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“十三五”规划,积极探索资源市场化配置和政府有效管控的途径,在全国率先推进岸线统筹管理,推进海域使用权“招拍挂”,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管理政策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。通过这一系列举措,使依法、科学用海落到实处,并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、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。

浙江高度重视海岸线保护与修复,在全国率先建立海岸线管理办公室,完成了海岸线修测,编制了海岸线保护利用规划,出台了岸线管理办法,并首创性地提出自然岸线“占补平衡”的概念,即占用非红线区内的自然岸线,必须通过修复生态岸线来补齐。

在海域使用权“招拍挂”方面,浙江取得了显著成效。《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》明确“经营性项目用海应当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”,并出台了海域使用“招拍挂”办法,制定了用海审批目录,进一步厘清公益性、经营性用海界限,颁布了海域使用基准价测定规程、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,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落实。

 2013年3月18日,浙江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《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个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政府规章。同时配套制定了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、使用权招拍挂和登记管理等三个暂行办法。

 科学管海,集约用海,是浙江一贯的理念。近几年,为确保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顺利落地,浙江深入调研,超前谋划,创新举措,强化保障意识,提高审批效能,全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顺利推进。

 今年上半年,浙江实现海洋要素保障“开门红”。截至今年6月,全省共审批用海项目103个,面积约2222公顷,同比增长237.27%……在用海政策创新上,浙江印发《关于推进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》,探索海域管理从“平面”到“立体”的转变,拓展海域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,为海上光伏、海上风电等项目立体开发海域提供可行路径。


构建蓝色生态护海硬屏障

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,要求陆海融合、人海和谐。浙江从点到面、陆海联动,出硬招,求实效,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,立足管海护海,加强海域海岛执法监管,持续组织实施“蓝色海湾”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,构建蓝色生态硬屏障,确立了海洋生态保护整体格局。

经过有序推进,浙江洞头海岛生态修复治理模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。在洞头率先出台的蓝湾指数评估规范,建立了8个方面16个指标的评价体系,被权威专家认定为评价“蓝色海湾”整治的行业标准。同时,通过海上生态浮标、碳通量观测塔、海洋牧场水下监控系统等智慧监测平台,实时监控蓝湾指数,不断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
在洞头的示范引领下,浙江蓝湾整治行动在沿海各县市“遍地花开”。去年,投资约1.76亿元的宁波蓝色海湾整治行动——花岙岛生态岛礁建设工程通过验收。该工程主要包括岛体整治与修复、生态旅游和文化保护建设、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及其生境保护、海岛监视监测站点建设、海岛生态环境调查等5项内容,涉及沙滩整治与修复、环岛生态绿道建设、环岛主干道提升改造等15个建设研究项目,实现了“美丽海岛、生态岛礁、绿色海岸”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。

2021年,浙江编制完成全国首个省级海洋生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,并在全省印发试行。该指标体系是浙江海洋生态预警监测评价工作的新探索和新实践,是海洋生态精准化管理水平的标杆,好比是给海洋生态系统做“体检”,可以及时发现海洋的“生病前兆”,并通过可靠的数据分析发出预警,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基本依据。

通过近一年的监测评价,浙江初步掌握了全省及各沿海县(市、区)的海洋生态家底、资源禀赋和风险等级水平,生成全国首份海洋生态“体检报告单”。此次评价共发现10大类95个海洋生态问题,均列出问题清单,并按照“一县一策”提出针对性对策107条,逐项落实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。

为落实国家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重大战略,有效发挥海洋的固碳作用,2021年,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探索开展蓝碳研究,针对乐清湾盐沼生态系统开展碳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工作,旨在掌握海岸带盐沼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情况和潜力,为提升海洋碳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提供决策支持。

“浙”海十年浪,涛涛两岸潮。未来,浙江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,全面提升海洋治理能力,聚力打造海洋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,走向深蓝,再逐新潮。